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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广东省惠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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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10月3日以国函[2015]177号文,对广东省《关于申报惠州市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予以批复,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惠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惠州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多元,底蕴深厚,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二、广东省及惠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5年第20期3-,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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