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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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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全国爱卫办、全国妇联等10部门日前组织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以下简称《验收办法》)。验收主体和对象:由10部门组织对各省(区、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验收。省级10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组织本行政区所辖的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验收内容、标准和依据:申请验收的省(区、市)应在5个方面达到5有标准,具体验收内容、标准和依据为,(一)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各县(市、区)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5年第24期13-13,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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