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苏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6年第15期1-2,共2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