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按照要求,各城市要抓紧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期限原则上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各市县要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根据通知,规划要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合理划定建设区域和管廊空间位置、配套设施用地等三维控制线,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并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新区管廊规划要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规划要结合棚户区改造等进行编制。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6年第15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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