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7年第11期11-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