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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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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湛江是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北部湾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湛江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湛江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7年第12期4-5,共2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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