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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管线全部“入廊”补齐城市建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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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已建有管廊的区域,区域内所有管线原则上必须入廊,不得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并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廊有偿使用制度。通知称,将管线纳入管廊有利于提高管线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使用寿命。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迁移至管廊;新建管线应按照区域内管廊专项规划要求敷设于管廊内。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7年第13期10-10,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关键词 有偿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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