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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江西省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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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出台《江西省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根据办法,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7年第18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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