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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今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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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重庆市对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七类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保护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8年第15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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