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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拟出重磅新规:旧住宅区未达20年原则上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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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6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起草《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建筑物建成时间未达到15年,以及旧住宅区未达到20年的,原则上不划入拆除范围。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8年第16期11-12,共2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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