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西恭城“立法”保护传统村落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广西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恭城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并由恭城县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据了解,这是广西首部传统村落保护法规,也是全国首部由少数民族自治县出台的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恭城瑶族自治县内文物古迹众多,在2016年国家公布的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中,广西入选了15个,恭城就占了12个,这在全国范围内都绝无仅有。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8年第18期13-13,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