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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宅小区需“标配”养老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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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印发,明确了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给予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多项惠民举措。意见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每100户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按每100户20平方米开辟养老服务用房,且每处不少于200平方米。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9年第4期13-13,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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