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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的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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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楚国官制,从楚武王草创之时起,就"不与中原之号谥",自成体系,别具一格。与中原诸夏相比,楚国的官制迥异的风格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官名有别。楚国官员,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普遍称尹,自成一系,独具特色。二是体制有别。如果说中原各国的官员管理体制可以用丞相负责制来概括的话,那么,楚国实行的则是令尹负责制。令尹是最高行政长官,为百官之长。令尹之下又设有军事职官、司法监察职官。
作者 陈绍辉 汀汀
出处 《楚天主人》 2014年第5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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