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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流转森林资源 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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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森林资源流转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人,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依法将全部或者部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林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我省是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森林资源流转总体上处于起步的初级阶段。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森林资源流转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流转权利义务的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
作者 滕鑫曜 楚汀
出处 《楚天主人》 2014年第11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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