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將甲骨文中的'■'釋作'帀',最初是由孫海波先生提出的,1934年出版的初編《甲骨文編》六卷七頁下將《後下》30.8(即《合》26845)中的字形釋作帀,但未作説明。[1]後孫氏在1936年發表的《卜辭文字小記》最後一則'帀'字條下説道:《後編》卷下弟三十葉八版'辛亥□貞■□尤',不即帀字。
出处
《出土文献》
CSSCI
2018年第1期1-13,共13页
Excavated Document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甲骨文記事刻辭研究”(項目號:13YJC740020)
北京外國語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