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气象法规,已经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201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5期24-2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