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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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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甬政办发[2011]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最近我市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地区之一。为加强对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12期8-9,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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