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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向全省各地、市、县(市)物价局发出:关于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向农民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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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农网建设与改造中的收费管理 ,减轻农民负担 ,促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1999〕10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现就在农网建设与改造中向农民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供电企业要加强对用户电能表等计量器具的管理 ,实行统一检验 ,对农民正在使用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电能表 ,不得强行要求更换 ,对农民已出资购置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电能表不再交纳电能表保证金。二、由于国家已安排专款用于农网改造 ,除农户电能表以下部分(仿电能表、进户线、漏电保护器、刀闸及其它附件)的用电设施可由农户自筹资金购买外 。
出处 《农村发展论丛》 2000年第15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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