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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收入在部门间的统计差异看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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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客观、准确统计农民收入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一贯倡导的原则和基本要求。但实际操作中,虚报、瞒报农民收入的现象仍较严重,特别是农民收入在部门间的统计差异已成为影响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决策的老大难问题。为寻找问题根源,研究解决问题对策,最近,笔者结合江苏省的情况,专门与该省统计部门的同志进行了探讨。一、两个系统都有相对严密的收入统计体系弄清统计与农经两个部门在计算农民收入水平上存在的差异,首先应从两个系统是如何获取农民收入水平的源头上着手研究。江苏省自1984年成立农调队起,国家农调总队就明确把该省34个县计3400户农户作为他们的典型调查点,有关统计上的原始数据无需层层审核把关,直接对他们负责。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1999年第A09期13-14,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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