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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后商贷管理面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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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税体制改革运行一年多来,对商业企业经营及信贷资金使用有什么影响?笔者对此略作探讨。 一、财税体制改革的特点 新的税制改革,在坚持总体税负保持不变的原则下,对原税制做了较大调整,税种、税率、征税方法及计税依据都有较大变化。从商业企业来看,主要有如下变化: 1.价内征收的流转税变为价外征收增值税。1994年元月1日以前,商业企业实行营业税;批发企业按含税毛利的10%计征;零售企业按含税销售额的3%—5%计征。新的税制变营业税为增值税。
作者 黄魁
机构地区 农行宁夏分行
出处 《金融经济(银川)》 1995年第3期24-25,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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