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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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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铁岭市李兵来信问:我们夫妻两人都是残疾人,按政策可否减免提留负担? 答:按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对收入水平在本村平均线以下的特别困难户,可以适当减免村提留;对因病或伤残不能承担农村义务工。
出处 《农村天地》 1994年第1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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