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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期间不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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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陈某经人介绍,与男青年周某结为夫妇。在陈某怀孕3个月时,周某向陈某提出离婚,陈某不愿孩子出生在一个残缺的家庭里,拒不同意。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婚姻法》第27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
作者 秀荣
出处 《农村天地》 1999年第12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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