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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制造冤案的人都回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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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等到有关紧要的事情做完后,我们将对当年承办佘祥林冤案的京山县法院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4月4日,京山县法院副院长韩友华表示。值得一提的是,11年前,韩友华本人正是京山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同时也是余祥林冤案的侦破专案组组长。(《北京青年报》4月6日)
作者 高俊玲
出处 《农村天地》 2005年第6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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