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起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这个新体制的总体框架已经基本明确,它包括三个相互联系的环节或方面:一是把企业搞活,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具有充分自主权、具有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经济实体;二是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逐步建立和健全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搞活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建立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国家对企业不再象过去那样采取指令性的直接计划控制,而是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一定程度上的行政手段来控制和调节整个经济的运行。与此相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也将分为三个基本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