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往来利率,是处理行社经济关系的重要政策。正确制定这项政策,对于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促进行社双方的业务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因此,从1983年以来,农业银行提出并力图使信用社转存银行款的利率实现保本的要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要求始终没有实现,使信用社上存资金利率倒挂。据资料计算,信用社的存款成本与转存银行款(不含准备金)利率比较,全国平均,倒挂最高的是1988年,倒挂2.7个百分点;倒挂最低的是1986年,倒挂0.95个百分点。对解决利率倒挂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也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农业银行对信用社转存款利率必须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