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如专利权、版权、商标、商誉、租赁权、特许经营权等。它们的存在和作用的发挥,有助于企业获取高于一般水平的盈利。我国国营企业以往对实际发生的无形资产投资,不单独核算,只作企业管理费支出处理。随着中外合资企业及国内企业间合营、联营的发展,除用于固定资产、货币、物资等有形资产投资外,还可用企业的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这就要求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核算作出较为妥善的处理,1986年,农牧渔业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乡镇企业会计制度》,及1989年财政部颁布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先后将无形资产列为正式科目,并对其内容和核算方式作了一定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正确管好用好无形资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本文拟就无形资产在企业所处的地位以及如何管理好无形资产,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