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论在依法收贷中适用督促程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依法收贷适用督促程序的含义 在依法收贷中适用督促程序,是指在贷款 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在符合 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银行即可以债权人的身 份,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要求借款人归还贷款。借款人依照民事诉讼法 规定,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 贷款,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借款人如在十五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 令,银行可以向发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与通过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审判程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比较。
出处 《农金纵横》 1993年第5期36-38,共3页 Rural Finance Foru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