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8年12月2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Report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the Results of Its Deliberation over the Draft Decision on Prolonging the Time Period of Empowering the State Council to Temporarily Adjust the Enforcement of Some Provisions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2月25日上午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为了更好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人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做好与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的衔接,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必要的。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第1期238-238,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