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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Empowering the State Council to Issue Some New Local Government Debt limits in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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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为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第1期239-239,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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