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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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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一月八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在1983年以来已对行政法规进行过4次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的新情况、新要求,再次对截至2009年底现行的行政法规共691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出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4期3-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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