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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州级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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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州级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3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出处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2期49-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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