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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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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将经济学简化为一个基本假设——理性人假设、一个核心分析工具——均衡分析和一个标准——卡尔多—希克斯效率,论证了法律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应该一致,法律与经济学的目标应该一致。通过规范的科斯定理使得法律实现效率的目标成为可能。在此基础上,通过与传统法学的比较提出了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实用主义、相互性思维、立法思维、着眼预防、未来正义和均衡思维等。
作者 柯华庆
出处 《朝阳法律评论》 2009年第1期211-235,共25页 Chaoyang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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