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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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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说明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第7条第1项规定:'从事设计、生产、制造或提供服务之企业经营者,于提供商品流通进入市场,或提供服务时,应确保该商品或服务,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平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同条第3项规定,企业经营者违反前述规定,致生损害于消费者或第三人者,
作者 简资修
出处 《朝阳法律评论》 2009年第1期293-303,共11页 Chaoyang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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