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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紧急状态下生命权冲突的解决原则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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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紧急状态中的生命权冲突问题一直都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本文通过区分紧急状态的不同情形,来探讨对牺牲某人或某些人的生命以保全自己或他人生命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的问题。根据紧急状态中的具体危险与相关自然人的关系,紧急状态可以被分为非危险共同体与危险共同体。在非危险共同体中,基于生命权平等原则,无论为了拯救多少数量的生命,牺牲无辜者生命的行为都应当被视为是对生命权的非法侵犯。在危险共同体中,生命权这一基本权利仍应得到平等的、最大程度的保护。除了在紧迫情势下,受害者属于危险源的情形以外,任意杀害他人的行为都不应当被正当化。
作者 王莉君 王丹
出处 《朝阳法律评论》 2009年第2期137-150,共14页 Chaoyang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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