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宣统二年(1910)冬,由汪有龄、江庸等人牵头,联络北京的立法、司法界人士,以研究法学,鼓吹法治为目标,筹议办以一所大学、一个刊物、一份报纸为中心的法学会,就商沈家本。沈家本极为赞成,并捐款相助。同年11月,北京法学会成立,沈家本被推举为首任会长,汪有龄总理会务。根据法学会筹创以研究法学和开展法学教育为主的高等学府的宗旨,汪有龄与襄助办学的黄群、蹇念益等人,殚精竭虑,各方奔走,他们呈请清政府审批建校.
出处
《朝阳法律评论》
2012年第2期43-61,共19页
Chaoyang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