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设施与服务的提供方式从政府包办转为公私合作甚至民间优先,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次制度革命,必须在社会共识和法律体系上进行重大调整。认为我国民资进入基础设施领域虽然在表面上已不存在政策障碍,实际上进展并不顺利,传统政府投资模式已暴露诸多弊端,必须尽快创造条件推进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出若干政府悖论的存在和行业性行政垄断导致民营经济缺少与国有经济平等合作的能力,有必要在公共领域通过外包服务、租赁委托、特许经营等形式建立公私合作关系,调整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和结构。论证了公私合作关系是在公共领域实现混合经济的重要途径,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应从原本必须直接投资和拥有,转变到通过政策、法规、流程与契约的引导与监管去体现。国际对比已证实长期可靠的公私合作关系是政府工程采购的实现条件,需要同时在顶层设计与合理流程两个方面切实推进,并形成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社会生态与氛围。
出处
《产业经济评论(山东)》
CSSCI
2014年第3期47-64,共18页
Review of Industrial Economics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交通/物流时间价值的经济时空关系研究”(41171113)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