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历史视野出发,考察了学术界和法官关于反垄断政策基本目标、实施效果等问题的争议,指出反垄断政策改革的八大方向包括:(1)三倍损害赔偿诉讼须减少;(2)间接买方规则应取消;(3)专家证词的技术方面问题不应由陪审团决定;(4)本身违法原则应被视作一种反垄断分析方法而非行为分类;(5)合理推定原则需要更多的结构分析;(6)最高法院应该否决柯达案;(7)《罗宾森—帕特曼法》应被废除;即使不能废除,法院也应该要求原告提供竞争损害的证据;(8)应该简化反垄断与规制之间的关系。
出处
《产业组织评论》
2011年第2期104-117,共14页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项目批准号:11YJCZH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