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指出了技术的发展给互联网产业带来的新变化,即互联网产品的社交网络化导致网络效应增强、网络经济特点更为典型、产品不再是软件或硬件而转变为较为细分的服务,免费成为常态。进一步分析了针对这些特点在反垄断执法或司法中相关地域市场和相关产品市场界定中应考虑的因素,以及在新形势下互联网领域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问题。通过分析,厘清当前互联网产品的新特点对反垄断执法的具体意义。并经由分析过程揭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如何将规范的经济分析和定性的法学分析结合。分析中还对'腾讯案'一审判决进行了评价,并介绍了美国互联网反垄断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
出处
《产业组织评论》
2013年第3期40-54,共15页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Review
基金
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教外司留[2010]1561)
重庆市博士后日常经费项目资助(RC20120026)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跨学科重点项目资助(CQDXWL-2012-Z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