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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法律复核和审查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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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郴政办发[2007]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法律复核和审查规定(试行)》已于2007年11月29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出处 《郴州政报》 2008年第1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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