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郴政办发[2012]25号CZCR-2012-0102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郴州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