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实行"分灶吃饭"和"分税制"财政体制,从统收统支体制下财政资源配置由"条条"管理(权力在中央),到改革开放初期落实地方自主权财政收入增量支配权归"块块"管理(权力在地方),再到分税制以来中央和地方共享财政收入增长的机制形成,逐步奠定了现代政府间财政关系治理的基础。在体现增长共享的基础上,深化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需要突出治理理念,科学理解"中央决策、地方执行"的改革前提,区分分权模式下项目划分和要素划分的逻辑差异,在以要素法划分保障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着力强化央地权责内洽改革,调动两个积极性,各负其责,推进政府间财政治理关系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