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70年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改革开放前30年和改革开放后40年两个时期,前一个时期可进一步划分成1949-1961年的'建设公债、零星尝试'阶段和1962-1978年的'既无内债、又无外债'阶段;而后一个时期可划分成1979-1993年的'改革探索、边缘生长'阶段、1994-2014年的'平台融资、债券试点'阶段以及2015-2019年的'省级债券、规范发展'阶段。通过进一步回溯整个中国财政史中地方政府债务的出现背景和发展渊源,从更广阔更深邃的历史视角来看待新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70年,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演变脉络和内在逻辑,也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在未来的发展提供借鉴启示。
基金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分类限额管理下地方政府债务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平衡协调机制研究”,批准号:17BJY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