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流业是我国新兴的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构成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都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同时应出台一系列措施支持物流业的发展。为了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首先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从2012年8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市、广东省等8个省市。但物流行业试点的减税收效并不乐观。大量调查报告表明,相比营改增试点前,物流业的税负几乎增加一倍。这与"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减负目标背道而驰。本文试图以"营改增"试点为背景,为我国物流业的税收政策建言献策。
出处
《财政经济评论》
2013年第1期85-94,共10页
Review on Public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