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略行为最古老、最严重、最成型,但因政治含量过重,始终未能形成罪名和刑法定义。《罗马规约》(1998)首次确立并宣告了"侵略罪"罪名,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因少数大国固执己见,仍然未能同时形成刑法定义。《罗马规约》修正案(2010)终于解决了侵略罪司法定义和启动机制问题,实现了新的飞跃。安理会的优先判定权继续遭遇司法冷遇,中国的反对立场依然如故。侵略罪的立法争议仅仅是冰山一角,中国若想科学、可持续地均衡崛起,司法阻力巨大,学者亦应客观劝导。最近中国"赞成"绝大多数国家意见或普遍共识,导致安理会于2011年2月26日"一致通过"对利比亚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实施系列制裁,包括将利比亚犯罪情势移交ICC,不论对于ICC还是中国而言,这都是里程碑式的历史事件。
出处
《刑法论丛》
CSSCI
2011年第3期478-509,共32页
Criminal Law Review
基金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08JA820008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