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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建立和完善乡镇教育督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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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乡镇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基础,农村教育属乡镇政府的管辖范围。为适应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落实基础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有必要在构建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的总体框架中,不失时机地摆正乡镇教育督导制度的位置,做到宏观上反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正确导向;微观上对乡镇教育工作起直接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保证督政真正取得实效。
作者 顾涧冰
出处 《普教研究》 1996年第6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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