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性的戏曲改革运动(简称"戏改")主要包括演出团体的"改制"、表演剧目的"改戏"和面向演职员工的"改人"三个方面,它为新旧戏曲的交替树立了一块历史丰碑。海宁的"戏改"运动,是在中共海宁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文教科的直接领导下,授权于县人民文化馆具体实施的,从1951年1月至1956年底结束,共经历了六年时间。旧时的民间戏曲演出班团,被称为"归口无部门管理、纪律无规章可循。
出处
《文化艺术研究》
2012年第S1期73-76,共4页
Studies in Culture and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