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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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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财务问题,是当前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民群众上访、激化党群干群矛盾的焦点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郯城县从改革农村财务管理入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行农村财务“三监管”,严格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实行农村财务“三监管” 1.监管村级账据表册。实行农村财务账据标准化,全部使用由县农业局统一印制的账据表册。各村的账据表册由乡镇经管站统一监管,村会计定期到乡镇经管站集体办公、汇账,先审计后入账,定期张榜公布。监管期限为5年,期满后,办理移交手续,由村委继续保管20年。
作者 马学剑
机构地区 郯城县农业局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2002年第9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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