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改后的《档案法》最显著的特点,是适应新形势下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大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赋予其行政处罚的职能和权力,使《档案法》更具有操作性,从而保证了《档案法》的有效施行。但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味加强对档案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查处,而忽视了追究档案行政机关对违法当事人施行行政处罚不当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档案行政机关在施行档案行政处罚时对设定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
出处
《兰台内外》
2001年第6期8-10,共3页
Inside and Outside Lant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