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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 取消消防产品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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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取消消防产品备案制度。今后,各地不得再对消防产品进行备案,也不得以登公告、上目录等为由变相收取费用。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公安部决定取消消防产品备案制度,要求自2001年11月1日起,凡符合准入规则的消防产品,一律通过公安部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ps.gov.cn)中的《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页公开发布,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以及生产。
作者 仲尚
出处 《全国商情》 2001年第42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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