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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李德业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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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政〔2010〕2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追认李德业同志为革命烈士。
机构地区 青海省人民政府
出处 《青海政报》 2010年第8期23-23,共1页
关键词 褒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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